“双软认定”与“双软评估”的区别2019-12-10 14:45:30

为使相关企业进一步了解“双软认定”与“双软评估”的区别,特作以下说明:

一、“双软认定”工作。2000年至2015年,根据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原信息产业部组织实施“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简称“双软认定”),经认定和登记后,发放“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该证书由原信息产业部制作,原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盖章。企业取得证书后,可到税务部门登记,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3月份,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其中明确取消“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之后,该项工作随即终止。

二、“双软评估”工作。2016年,基于较多软件企业提出其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需要相关能力证明的需求,省软协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指导下和全省部分重点软件企业参与下,制订了江苏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团体标准,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开展“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简称“双软评估”),并发放“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2017年,省软协根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制订的团体标准《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022017)和《软件产品评估标准》(T/SIA003-2017),并接受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委托,由省软协作为江苏省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工作。


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