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政府机构2017-06-13 18:28:58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名义,下达国家标准计划,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审议并发布标准化政策、管理制度、规划、公告等重要文件;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外通报;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工作;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承担有关国际合作协议签署工作;承担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 主要职责:

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承担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承担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 主要职责:

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化活动。开展国家标准的公开、宣传、贯彻和推广实施工作。管理全国物品编码、商品条码及标识工作。承担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组织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和采用国际标准相关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设机构

1、标准化管理处。主要职责:

拟订实施全省标准化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负责管理团体标准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负责管理标准化技术组织;指导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省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电话:025-86375056